愛情中的不安全感

愛情中的不安全感


一般來說,愛情關係裡安全感不足的現象包括:患得患失、過度的自我檢討、奪命連環Call、疑心加重、黏人、依賴心變重、勒索關愛、指責、掌控……其背後有3種主要的原因:

只按事實來看,先不刨根究底,最直接簡單的可能性就是,伴侶確實不值得自己放心付出。

他們可能慣性說謊,再三地傷害自己,忽冷忽熱。不過,對方如何對待我們是一回事,我們要如何回應又是另一回事。在任何情況下,你我都值得一段互相尊重的關系,沒有必要將就和委屈自己。

第二,愛情觀和人生觀沒有隨著年歲的增長一起進步。

過去幾年有沒有持續更新自己的感情觀?是否依然停留在青少年時期的,主流媒體例如偶像劇所灌輸的那種價值觀?無論是戀愛還是已婚,我們都應該檢視自己對伴侶所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,對關係的預期是否實際。再來,就是重新去認識人性這回事,是沒有所謂的保固期的。尤其是愛情關係裡的人性,沒有保證不變,或者保證可以修理、換新。

不過度高估人性,也不刻意考驗另一半,透過觀念上的調整,都可以有效提高自己的安全感。

第三,自信心不足,自我價值感低落,也容易在愛情當中感到不安。

這和成長背景、個人經歷有關。當然,也可能是剛好遇到條件特別好的對像,所以自信心動搖了。這些都是需要由內在去下功夫才能克服的。以其中一個切入點來說,就是認清自己的「想要」和「需要」。

當我們只是「想要」一個伴侶、一段關係,那麼即便現在沒有,也不會影響我們的價值,不代表我們是有所缺失的。

我們如果「需要」愛情,那麼任何事情,包括在路上看見手牽手的情侶,心儀的他不回信息,都足以成為難過的理由。當我們迫切需要對方時,對方必定能清楚地感覺到這一點,並意識到自己是處於優勢的。那麼,接下來要不要繼續,什麼時候要有進展,就完全由他們來掌控了。這並不是對方刻意使壞,而是人性使然。我們在需要對方、不能沒有對方的前提下,進一步地把他們的價值提高了,造成雙方的地位懸殊。

根據日本的某項調查,趕在聖誕前交往,元旦假期結束就分手的現象屢見不鮮,這也跟「需要」一段關係有關,對象是誰、喜不喜歡,都變得不那麼重要了。在我們身邊,也不乏將關係擺在人生其他快樂之上的例子。無論是要呈現給別人看,還是來自一種「有,好過沒有」的觀念,深入剖析之後,都不難發現是基於低自我價值感的原因,要用伴侶,用一段關係,來作為補償。

最後值得一提的是,追查行蹤、情緒勒索、興師問罪,雖然一開始是源自於不安全感,但經過重複之後,會成為一種負向增強。

由焦慮不安所推動的這類行為,在得到伴侶的答案、保證或安撫之後,會短暫地出現安心和解脫感,就像是對負面行為做出鼓勵一樣,在肯定著這樣的做法,但是對於改善關係並無益處。在建立安全感的過程中,也要讓自己跟這樣的慣性脫鉤,改變才會明顯和持久。